爆破作業的主要安全規定
小說作者: 添加圖片日期:2019/11/6 16:21:16 預覽: |
爆破作業的主要安全規定
1各種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爆破器材,不準使用擅自制造的炸藥。
2進行爆破工作的群采礦山、礦點,必須設爆破工作負責人、爆破員和爆破器材保管員。這些人員應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、爆破技術和有關的安全知識。
3凡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,都必須經過培訓,考試合格并持有合格證。
4中型礦山,進行淺眼爆破時,應有爆破說明書。其內容包括裝藥量、裝藥結構、填塞長度、起爆方法等。
5爆破作業地點有以下情況之一時,禁止進行爆破作業:有冒頂或邊坡滑落危險;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;進行中深孔、深孔爆破時,爆破參數或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;工作面有涌水危險或炮眼溫度異常;危險邊界上未設警戒;光線不足或無照明。
6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人員禁止穿化纖衣服;在大霧天、雷雨時、黃昏、夜晚,禁止進行露天爆破。
7裝藥時,必須遵守以下規定:用木制炮棍;裝起爆藥包時,嚴禁投擲或沖擊;一旦起爆藥包沒裝到位,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藥包中的導火索、導爆索、導爆管或電雷管腳線,應按處理盲炮的有關規定處理。
8進行填塞工作時,必須遵守以下規定:裝藥后,必須保證填塞質量,禁止采用無填塞爆破;淺孔爆破時,一般填塞長度為孔深的1/3;禁止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;堵塞要十分小心,不得破壞起爆線路;禁止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。
9炮響完后,經過充分通風,才準進入爆破作業地點。
10爆破工作開始前,必須確定危險區的邊界并沒置明顯的標志。地下爆破應在有關通道上設置崗哨。回風巷應設路障,并掛上“爆破危險區,不準入內”的牌子。
11爆破前必須同時發出音響和視覺信號,使在危險區的人員能夠聽到、看到。爆破后,經檢查確認安全時,方可發出解除警戒信號。
12爆破員進入放炮地點后,應檢查有無冒頂、危石、支護破壞和盲炮現象。如果發現有這些現象,應及時處理。若不能處理時,應設立危險警戒或標志。常用的處理盲炮的方法有重新起爆法、誘炮法、打平行眼裝藥爆破法、用水沖洗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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